文/月梵
*高智商推理小说家米x少爷英
*这是阿尔弗变弯的全过程……(×)
*祝阅读愉快:)
————————————————
四月的伦敦一直在下雨,这一天也不例外。
大雨倾盆而下,路上行人匆匆。他们都仿佛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那般,打着伞,背着包,急急忙忙赶往自己的目的地。
大道上车水马龙,不论雨下多大或是地面多滑,总有些人油门一踩,飙得飞快,只留下一地黑乎乎的汽车轨迹以及轮胎摩擦地面发出的刺耳尖叫。
整个世界都是灰色的。
沿街是白墙黛瓦的民用住宅,常年潮湿的天气让它的表面结了一些青苔,在雨水的洗礼下显得更为老旧。五层的建筑在这个被称为首都高楼林立的地方是那么不起眼,只有底楼的咖啡厅才让人有了驻足于此的理由,而其中住着的无非是些上班族,来这个城市打拼的年轻人。为了在这个税金和房租都高得叫人发指的地方生存,他们选择合宿,选择省吃俭用,但对生活于事无补,他们还是那么贫穷,贫穷到连烟都抽不起,贫穷到连去酒吧这样的平常事都要数着自己口袋里几张可怜的钞票,多一个子都犹豫半天。
今天是周一,是普遍的上班时间,住宅内人声稀少,只有底楼的店铺照常营业,下雨天客流也并不可观,服务员小姐收完最后一个盘子,就回到自己的工作区域拿起手机,蹭个热点,翻起推特来。三楼的史密斯太太心情很好地在唱歌,她的丈夫上班去了,她打算趁雨停后找她的那几个小姐妹打几圈麻将,用昨天丈夫给她买菜的零用钱——她总是有赢回来的自信,却也只是自信罢了,她不过是那种输光了救急得直跳脚最后只会哭哭啼啼地找自己丈夫的女人。而史密斯先生,那个可怜独自奋斗的年轻人,不仅要忍受妻子的恶习,忍受她不愿意为自己诞下子嗣,还必须给她金钱上的支持,只因为他所有的同事都知道,他拥有了全世界最非常美丽温柔的女人。
四楼的格林先生是个酒鬼,他年轻的时候是个伐木工人,后来树木砍伐的禁令一颁布,各大企业纷纷裁员,他变成了最早失业的那一批。后来他尝试去工地上搬砖头,也是在那时候他遇上了他未来的妻子,搬砖这个工作完全是吃年轻饭的,包工头个个不讲情面,吃人不吐骨头,硬是要把人榨干才算完。那种地方他也一干就是十几年,最后实在搬不动了,在推车的时候出了事故,摔断了腿,老板算他工伤随便赔点钱,就借机打发他离开。之后他就再也没了工作,他也试着去人家公司当保安,但面试官一看他是个残废话都没说上几句就让他回家等通知——结果自然是不可能录用的。那时候格林先生天天泡在酒吧里,拿以前老板赔给他的钱换酒喝,回到家对妻女就是又打又骂,唯一的家人受不了生活重负离开了他,他就又变回了一个人。现在过着每个月领点退休金——伦敦的退休金少得连房子都租不起,幸好他住的地方也算是家族产业,是他爸妈当年在他结婚的时候,凑了所有家当和棺材钱给他买下来的——偶尔也喝喝酒,每天和他以前的三五好友唠嗑唠嗑的日子,也算悠哉。
只有五楼的灯开得敞亮。
这栋建筑的五层与其他建筑的不太一样,其他地方,房东为了方便出租,总是把大地方切成小地方,然后一块一块地租出去。
这里的五楼是一间。一整个层面都是一户人家。说是一户人家,这个形容不太准确,毕竟琼斯先生尚且单身,也没有寻找伴侣的意愿,住在五楼的也只有他一个人。
要说起五楼的琼斯先生,那人的神秘可是几天几夜都说不完的事情了。据说这个人大有来头,说服了房东把整一个楼层租给他一人,伦敦这种寸土寸金的地方,这光是租金就该是普通人吃一个月的伙食费了。也有据说他是某某大老板的私/生/子,被藏在这里为了不让别人发现,等哪天大老板死了还指望他回家继承公司和财产。还有据说他是便衣,是别地派到英国来的间//谍,昼伏夜出没人知道他的行踪。
因为琼斯先生大家除了知道他的名字之外几乎常年见不到人影,只有在偶尔上街采购时可以看到这个小伙子踩着人字拖往购物车里揽进成堆的方便,以及进出大门时见他双手提着装满汉堡的袋子匆匆回到他五楼的小空间里去,有时候他破天荒地下楼,还是穿着一身看上去就价格不菲的西服三件套,门口也有专车接送。没人知道他在楼上捣鼓着什么东西。只是有些合租在此的未婚少女,偶然遇见一次,还会加上长得还挺不错的评价。
阿尔弗雷德·琼斯其实是一个作家。还曾经是部畅销小说的作家。
这里的五楼相当于他的一个工作间,他租下来不是因为这里比较安静,而是在这里他还可以体会到人间百态。住在这里的人大多是社会的底层人士或是工薪阶级,他们的生活与阿尔弗雷德的完全不同。他花了一些时间旁敲侧击地打听到了这些人的事情,他当然不可能直接去问,超市的店员,快餐店的清洁工这些都是他的【眼线】,他收集这些真实又琐碎的小事,然后把这些事情写进自己的小说里。
阿尔弗雷德很喜欢听故事,也喜欢去寻找故事,更喜欢自己亲手去创造故事。
他以此为乐,从不在意别人怎么看他,怎么想他,只写自己认定的好小说。
嘈杂的雨声变成房间中唯一的背景音乐,阿尔弗雷德坐在电脑前敲敲打打,却又快速删去重新写下一句,这样来来回回好几次,最后才确定下来两个长句子,桌面上的文档几乎空白一片,可谓惨淡。
他想写一段关于男女主角相遇的往事,顺道在其中加入一些伏笔使得之后的剧情不那么突兀,他还想把自己这些天的所见所闻包括进去,却怎么写都显得生硬。
阿尔弗雷德烦躁地蜷起搁在键盘上的双手。他想不出来主人公会在何时何地相遇,他脑海里只有夕阳下朦胧地惊鸿一瞥,那画面着实美得叫人心动,但写下来就好像是两个没有生命的物体在受他的操控,只剩下干巴巴的形容和堆积起来的华丽词藻,如他所期待的那样没有任何前提和未来地相遇了。
如果说才思如泉涌,那此刻的阿尔弗雷德就好像灵感源枯竭了那般无力,那口名为【灵感】的井已然无法再为他提供清冽的甘泉。他盯着白花花一片的文档什么都写不出来,就好像他的脑袋一样,全是空荡荡的,眼看交稿期迫在眉睫,他只好无奈的骚骚头,又试着敲出几个单字,后快速地按着删除。
他的上一部作品得到了业内许多前辈的认可,也有知名的工作室联系他签约成为新人。因此这次的作品受到的关注度之高是阿尔弗雷德难以想象的。若是称上一部作品为出道,那现在卡壳的这一部才是真正能让他在文坛站稳脚跟的存在,他却在这种时候掉链子。
新签的工作室方面对他这几次的成稿都不是很满意,却也只是给予不咸不淡的鼓励,他不知道工作室还能对他宽容多久,一旦他们发现阿尔弗雷德不能为他们带来预期的经济利益,解约和埋没都只是时间问题。阿尔弗雷德不是那种急于求成的人,可他想在这个大千世界找到自己的一席之地。现在既然有这个机会,那说什么他都不想错过。
他泄愤一般拼命按着这个小方格,即便清楚对象已经超过了原来的范围也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直到他删去最后一个词,昭示他今天写出来的份已经化为乌有才停手。而后又拖着鼠标一点一点将刚刚删去的东西还原。
干完这没有任何意义的一切,阿尔弗雷德发现自己的心情居然好了很多,同时感受到饥饿——他已经将近两天没有进食了,身体上的抗议远远大过心理上的,他转过凳子环顾了一圈已经成为泡面回收场的工作间,果断决定出去吃一顿好的,即便他口袋里的钱所剩无几。
久违地擦把脸,抹上剃须膏开始刮胡子,他甚至哼起美利坚国歌来——他是个正宗的美国人,活泼乐观开朗又好动,不过是为了小说的时代背景才来到这个与他性格完全不同的城市。
都怪这该死的伦敦,阿尔弗雷德甚至这么想他觉得这座城市每一天都在哭泣,都怪这倒霉的地方让他的心情也变得这么糟糕。
他决定等写完这部小说,就回阿拉斯加度个假先把自己晒黑一个度再说,这梅雨天气都快让他长霉啦!
阿尔弗雷德又随意冲了个澡,四月的天气洗冷水澡未免太早了些,可阿尔弗雷德踏入浴室才想起来自己没有开热水器,也懒得再跑一次,想着没什么大不了,就直接豪迈地冲凉。再怎么样是血气方刚的青年,不过是体表温度低了一些,并无大碍。他换身衣服就往外走,站到底楼大门口才发现自己忘记带伞,跑回去拿又显得太麻烦,他往前走几步站到屋檐下,才发现公寓底楼出租的店铺照常营业。在咖啡厅饱餐一顿实在不是一个好的选择,毕竟那里的东西种类少,价格还贵得吓人。可现在阿尔弗雷德也没有别的选择,与其被淋得一身湿,体会衣物黏在肉体上的感觉,他情愿自己的钱包稍稍轻一点。他戴上兜帽,快跑几步冲进店内。
温馨的黄色灯光一时间刺痛他的眼睛,阿尔弗雷德甩了甩身上的水,花了点时间适应环境,随便找一个靠里的位置就坐下,翻开手边的菜单,为里面不合理的价格暗暗腹诽几句。
服务员来找他点单,他要了一份帕尼尼三明治,一份海鲜烩饭,想想自己的处境又要了一杯最便宜的美式咖啡。
等服务员离开后,阿尔弗雷德没有像其他顾客那样直接掏出手机刷刷今天的新鲜事,他开始观察,观察这家店的陈设,观察店内的员工,观察每一位顾客。坐在窗口的那一位男士引起了他的注意,阿尔弗雷德不由得放弃了观察别人一心一意地关注起他来。
首先阿尔弗雷德必须承认那是个十分漂亮的男人,那人有一副非常传统的英国人长相——金发碧眸,眼睛绿得像夏日的森林却又静得如同一潭泉水。
要说他真的有什么特别,那就是状态。阿尔弗雷德发现他面前只有一套红茶杯,那个男人的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茶杯柄,眼神原本望着窗外,而后在服务员明显强买强卖的口气中要了一份红茶的续杯。那是标准在等人的模样,还是等不到的那种。
阿尔弗雷德挖了一勺烩饭,放到嘴边吹几口才送进口中,一边嚼一边想。阿尔弗雷德有个习惯或者说是嗜好,也许这是他身为作家的职业病,他开始分析这个他一点都不了解的男人,思考他该配什么样的女孩子,什么样的故事开头适合他。
那个男人在等的很明显是他的恋人,而他们的关系,据阿尔弗雷德猜测——因为外面在下大雨而这个人身上包括裤腿都没有水渍,要么是已经捂干要么是在下雨前已经到达,而无论是哪一种,恋爱关系多半已经到了无可挽回的地步,那一方才放任这个男人像个傻子般坐在他们的约定场所。
他可能不适合那种自我意识膨胀的,当然长相一般的女生也pass掉。
先从面容着装看起,男人脸上没有妆容头发是打理过的的样子,服饰是普通的风衣衬衫,没有褶皱,也没有任何翘起未翻的衣领。
性格方面有一丝不苟或者强迫症洁癖的可能。那恋人也一定不能太过邋遢。
他看见男人拿出手机来看了一眼时间,又放回桌面上。
恋人也不适合技术宅,他明显不是特别依赖电子设备的人。他可能还在阅读纸质的书籍,拿羽毛笔在边上写写备注。
男人端起不再滚烫的红茶,轻轻喝了一口,微微皱眉放下茶杯,继续看窗外磅礴的大雨。
喜欢喝红茶但口味很挑剔,举止优雅有风度。多愁善感,而且情绪很容易波动。
他决定去搭讪。
【后续走微博】
后续上
--------END-----------
结合标题食用更加
感觉最近是很烦躁啦.....嗯.......不管怎么样感谢每一个读完的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