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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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H米英】玫瑰与荆棘

*参本文公开

*历史向,OOC


那是一只骨瘦嶙峋的手,被瘟疫折磨得不成人形,没有人敢上前,所有人都唯恐染上临死者的毒血,哪怕是国王,哪怕一生数不尽的荣光,这时候也不过是一个垂死的人。

只有他一个能够上前,只有他一个不必怕人类的瘟疫,于是当他要死了,英格兰坐在他的床边,在那只手用尽最后的一点力气虚浮地四处寻找一分慰藉的时候,让他抓住自己的手。

“你还太年轻了。”英格兰说道,不愿拿眼正视他的主人。

然而你要死了。

他的主人,那个尚且年轻,一生军功无数却行将就木的人,总算是抬头看了他一眼,他并未仔细看过这个少年,他又瘦又小,脏且丑陋,舌头总带着一星半点法国人卷舌的声音,永远也改不掉,一个永远也讨不得一个君王欢心的国,这就是为什么他想要法国,他想要法兰西,他一生都在拼命地把手朝着欧陆伸过去。

然而死到临头的时候,只有他在他的手边。

于是他说道,“我的孩子,我的国,等我死了,你必须要逃,逃去法国,逃去苏格兰,逃离这片土地。”

英格兰惊讶地抬起头来。

“我的儿子守不住我的产业,”他虚弱地说道,“红玫瑰与白玫瑰,都将朝你伸出手。”

“逃吧,在他们将你活活撕碎之前。”

 

 

玫瑰与荆棘

 

 

他惊醒过来,马车的铜铃在风中来回地响,德克萨斯的草原上炙烤着一切的光,被阻挡在厚重的帘外,在摇晃中从缝隙中落在他的眼,他伸手遮住了它。

他的马总也不够快,他的心总也等不及,仿佛再不听一句他的孩子的声音,它就会自己碎成碎片,阿尔弗雷德仿佛是鸦片制成的。

当马车终于停下的那一刻他已经听见了外面他所期盼已久的声音,他终于迫不及待地爬起来,拉开那道厚重的帘门。阳光一下涌入了他的眼,在只剩下疼痛的视觉中有人抓住了他的手,一把揽住他把他抱了个满怀,如同对待战利品那样高高地,高高地举起来。

“抓住你了!”

他惊讶地睁开眼,他掏出枪,掏出匕首,在脚尖落在地面的一刻他警觉地回过头,枪口指着那人的脖子,这才终于看清楚,已经长得比他还高的少年手里拿着玫瑰编制的花环,一脸愕然地看着他。

他突然羞愧到不可救药,惊慌失措到不知如何是好,恨不得下跪,就像对待一位国王或者女王那样。然而他的少年只是继续这么惊讶地看了他一瞬然后就绽放出一个如同火焰一般的笑容并将手里的花环挂在他执枪的手腕上。

“英吉利。”

他于是将枪随手就丢在了地上,仿佛再也不需要它,他冲上去拥抱了他的孩子,贪婪地吸食着他身上的气息,他闻起来像干草,苹果酒,像永无止尽的夏天,而硝烟,血,铁锈的味道,他希望他的孩子还来不及知道它们的样子。

当他们累了,当他们在夜晚的篝火前依偎在一起,阿尔弗雷德会在床上伸出手,拨弄他腕间的花,向他要故事。

“你的徽章,”他说,“不列颠的徽章上总是有玫瑰,在狮子和独角兽的脚下。”

他疲倦地点点头。

“那是为了纪念什么吗?”

他说了谎,“一个拯救了一个国家的爱情故事。”

阿尔弗雷德突然就拉住了他,“讲给我吧,亚瑟。”

他摇摇头,“我太累了。”

他的孩子有些懊恼地看着他,像是想用激将法那样地问他。

“真的有能拯救一个国家的爱情?”

他虚伪地点点头,在睡梦之间听到他不依不饶地问下去,“与别人的有什么不一样?”

他听见自己说。

“在通往婚姻教堂的路上两旁都开满了玫瑰,地上铺满了荆棘,鸣响的礼炮是战场的炮弹,他们不交换戒指,交换的是武器和王冠。”

 

在整个国家将要走向混战前的那个夜晚,英格兰甚至没有等到前任国王的葬礼就已经拼了命地逃出了城,他本将出席葬礼而穿的礼服,一颗银纽扣换一匹马,他丢掉身上王室所赐予的华丽却不合身的衣服,披上过去老旧的绿斗篷,背上弓箭,遮住太过耀眼的金发,他所诞生的森林在黑暗之中等待着他,他钻进去,钻进那片熟悉的黑暗里,闻到那熟悉的气息,以为战争就此能够远离了他,以为自己这样就是安全的。

他太大意了。

 

他太大意了,有人偷了他的孩子。

一切都太快了,快得像是急驶的火车,车轮来回碾压着接合的轨道,有人将他的孩子偷走,放下了一个怪物,可能是他未曾打过招呼的美洲精灵们因白人血洗印第安地而报复,又或者是他兄长们常年的诅咒终于一口气生效,怪物站在他的眼前,它的嗓子里发出汽笛鸣声一般的呐喊,它的步子发出如同怪兽前行一般的轰鸣,他早该发现的,他早该知道的,他太大意了,新的旗帜插在他的眼前,新的枪口朝着他。倘若他的手中有一朵玫瑰,他要走过去,把它插进枪口,战争就会结束,子弹再也不会出膛,然而他的玫瑰被人偷走了,眼前的怪物用悲哀的眼看着他,充满怜悯地,又急切地,痛苦地,又希冀地。但是他都没有看见,他哭着跪倒在地上,大雨磅礴的夜里他整个人匍匐在泥水里,他的玫瑰,有人把他的玫瑰偷走了,留下了这个怪物,怪物有着他的孩子的脸,他的孩子的声音,然而他的手里长着枪口,腰间长着刀刃,背后长着旗杆,他的脸上长着他见过最悲哀的眼睛。

他的孩子从不会这么悲哀地看着他,怪物的嘴唇一张一合,无尽的雨水将他们溺死在一个夜里。

他的孩子死了。

被留下的怪物陪着他一起哭了起来。

 

“国家的国徽总是有着象征意义的,”新生之国在谈判桌上说道,“像是狮子代表着英格兰,而独角兽代表着苏格兰。”

“不列颠,我曾经听人说过一个故事。关于一段爱情能够拯救一个国家。”

亚瑟·柯克兰从谈判桌上疲倦地抬起头来,不耐烦地说道。

“能拯救一个国家的,只有铁与血。”

新生的国失魂落魄地看着他,整理了整理手里的文件,逃一般地说道。

“好吧,大概是我听错了,今天的谈判很顺利,就先到这里吧,我们下次再会。”

 

他的哥哥把他从酒窖里挖出来,从不见天日的地下室里拖出来,扯着他的领子,丢在庭院的正中央。

“已经春天了。”威尔士说道。

他打了个酒嗝,他四下看去,有蜗牛在雨后的地面上,已经死成一块漏风的壳子。

“已经春天了。”威尔士重复道,仿佛这无比重要,是最要紧不过的事情,他应当为此感恩戴德。

于是他坐了起来,抬着头看着他高大的长兄,迷茫地等待着他的宣判,他想不出他还有什么可失去的了。

“已经春天了。”威尔士绝望地看着他。

回应他的是一张迷茫的脸,威尔士终于忍无可忍,一拳打在他脸上,他的脑袋撞进湿润的泥土里,闻到一丝熟悉的芳香,但是他太醉了,想不起那是什么。

“已经春天了,”他的哥哥隐忍的声音里同时混杂着愤怒和悲伤,“你的玫瑰呢?”

他终于抬起头来,四下地看,他原本种满了玫瑰的花园,疏于管理的玫瑰不会开花而浑身是刺,在不远处颓然地看着他。

他突然坐了起来,抓着泥土爬起来,挣扎着站起来,拿脏兮兮的手推开了他的兄弟朝着那团丑陋的荆棘走过去,他用手撕扯它的身体,扯断它干瘪的藤条,破败的叶与花掉了一地,仿佛这世上没有比这更值得他痛恨的东西。

他最终两手鲜血地在地上抱头痛哭,他的哥哥把他的手掰开,用镊子和刀一个一个地将荆棘的刺从血肉里挑出来。

“已经春天了。”威尔士轻声地说道。

有人从苏格兰给他寄来了新的花种,他将院子翻新,将死根挖出来,将墙上攀爬的荆棘一根一根地剪下来,然后搭了新的花架,他在花架下坐着,等待新的玫瑰开出花,最后长出来的却是有着红边白底的犬蔷薇,有些像是红白玫瑰杂交后的样子只是小很多,花语是欢愉与痛苦,仿佛是来自他兄长的一句冗长的嘲讽。

他给苏格兰寄了一把切信刀。

在那之后他投身于欧陆的反法同盟与亚洲的资源掠夺战争之中,墙上的犬蔷薇开了又败,快三十个年头在于拿破仑战得正酣的时候他被人叫了回来,国会厅里站着一个漂亮的金发年轻人,一瞬间他几乎两膝发软。

然而马修·威廉姆斯转过头来,带着他的双胞兄弟阿尔弗雷德所没有的羞怯和恼怒。

“面对美利坚合众国的侵略,加拿大省即将发动全面反击。”

一瞬间那种怒火也一并烧透了他的心,于是他拿出枪,拿出武器,拿出钱财与宝石,塞在他的加拿大手里。

“杀了他。”他说道,他嘶吼道,“杀了他。”

马修·威廉姆斯难耐地看着他双手颤抖,有些像那个晚上他与阿尔弗雷德诀别时的样子,在盛怒之中点了点头,这一回他们撕破了脸,马修·威廉姆斯发起疯来比他的兄弟还要可怕几分,华盛顿一场大火将白宫付之一炬,和谈的谈判席上他就坐在亚瑟的旁边,对面是怒不可遏的阿尔弗雷德,这一回再不是之前的压抑,他们破口大骂,美利坚大声咒骂加拿大不肯离开英国,咒骂他不肯加入自由联盟,犹豫不决优柔寡断,又咒骂不列颠的打压,咒骂不列颠的两面三刀和自私自利,而英格兰骂他混蛋自以为是不知感恩,骂他只配当一个丧家之犬,阿尔弗雷德听了指着他骂他是个一等一的骗子。

“能拯救一个国家的,只有铁与血。”他突然说道。“你等着吧,不列颠。”

亚瑟·柯克兰跳上去挥着拳就打下去,他们打作一团,几乎要你死我活,仿佛过去的日子全不过是水中的幻影,直到马修·威廉姆斯用尽力气将他们分开,他们几乎要像两块血肉模糊的烂肉一样揉到彼此里面。

然而新生的国却不依不饶。

“我的国家被自由拯救,世界上能拯救一个国家的东西有千千万万,”他说道,“唯独你的国,唯独你的国,能拯救你的只有铁血和战争!”

他怒不可遏,一把拔出了腰间的配枪,一枪打碎了他身后的画像,乔治·华盛顿年迈而威严的脸被一枪炸得粉碎。

 

这是他一生的事实,所有人都终将背叛他,当他与人相识就开始等待那个天翻地覆的时刻,倘若他珍视他,他爱戴他,他将要拿出心给他,他早就应当拔出刀,砍断爱人的头颅。在欧洲大陆的领土上,在法兰西有着柔和阳光的村庄,在凯尔特人的土地上,风笛和竖琴的曲,他不停重复着一模一样的故事,那条斩断车轮的荆棘之路,无论多少次他都仍旧驱车前行,然而他知道路的尽头是什么——他像是蛇一样匍匐地等着。

英雄的国王亨利五世死后他的国重新陷入混乱,与法兰西长达近一个世纪的交战由胜券在握转为岌岌可危,约克公爵在他的儿子亨利六世疯病发作之中谋取了他的王权成为摄政王,疯国王的王后玛格列特毅然成为了兰开斯特派的首领,誓要争得王位的继承权,圣奥尔本思之战败北的国王,王权几乎落入约克手中,苏格兰的女王拿出了赐予兰开斯特派的军队,约克公爵大败被俘,他与他的骑士们的头颅被悬挂在城门上。

骑士们的一腔热情在封王封侯的利益下异常高涨,最后都化为断头台下的枯骨,然后他们开始找他,大张旗鼓地四处找他,那个英格兰的化身,真正的国王应当得到他,就如同亚瑟王必须要有石中之剑。

他躲进森林里,在谁也不知道的地方因内战而虚弱重伤,以为自己将走向死亡,无数的妖精在他周围挥舞着脆弱的翅膀,他哭着,迷迷糊糊地问她们,他死后能不能去阿瓦隆。

她们流出怜悯的眼泪,没有一个回答了他。

给了他水和食物的猎户,把他装上了马车,献给了约克的儿子爱德华,那个一心复仇的冷酷的男人要他单膝跪地,像个骑士一样宣誓效忠他。

他反手偷了摁住他脖子的骑士的匕首,冲上去就抵住他的脖子,用尽力气吼叫道。

“英格兰是自由的!”

那个在日后两度成为新的英格兰之王的男人冷笑着看着他。

 

共和党的林肯当选后南方七州在总统就职前就已经火速宣布了独立,从南卡罗莱纳和密苏里,到路易斯安那与德克萨斯,新联盟宣布脱离美国掌控,联邦政府迅速切断了南方联盟的贸易,经济仗成了新的开幕戏码,亡命之徒的英国水手愿意走私他们的棉花被抓了个正着,他去赎回被扣留的子民,那个络腮胡子高瘦的共和党总统扶着木制的手杖看着他,露出一丝莫名的局促。

“希望您能够顺道去看看他。”他说,“我听说,不是每一个国家在一场内战之后,都还仍旧是他。”

他从那个男人的眼神里看到了极为熟悉的神色,他曾在无数个国王与领袖的眼中看到过那悲天悯人的傲慢,他起身拿起了帽子和手杖。

“我猜他已经不再住在德克萨斯草原上的那栋老房子。”

他在芝加哥的一座小公寓找到了他,公寓的管理员毕恭毕敬地为他引路开门,他的人民再也没有了独立战争时那样的针锋相对,而阿尔弗雷德也再也没有力气与他挥拳,他躺在床上,已经褪去了少年的样子,他结实,强壮,又莽撞,盲目,病得不省人事,但是他睁开眼了,他看向走进来的亚瑟仿佛在看一场梦,那双眼的热切和过去如出一辙,几乎让他当即就落泪,

于是亚瑟·柯克兰握住了那只手,像是祷告一样地握住了他的手,既然阿尔弗雷德不会清醒过来,既然阿尔弗雷德不会记得。

他说道,“你不会死的,等到战争结束,你还会是你。”

他说,“你要忍住所有的痛苦,我会来看你。”

而他的阿尔弗雷德迷茫地看着他,眨了眨眼,仿佛在梦游,令他想起从前。

“要听个故事吗。”他突然笑道。

于是他把玫瑰们的故事都告诉了他,但他来不及讲完,还没有讲到那场结束了战争的婚礼,随从敲门进来通知他该走了,回程的船一星期只有一班。

美利坚合众国的内战没有持续太久,一切以北方人的胜利为终结,他忙着与印度交涉牟利,没有心思去理睬,大约又过了几年,有人从纽约给他寄来了一封信,告诉他芝加哥被一场意外的大火烧光了整座城,烈焰仿佛人间地狱,哪怕抽干密苏里湖的水也不能浇熄,无数人被迫离开家园,又说起曾经的伦敦大火,不知道是不是也是这么可怕。

信的最后没有署名而有一行在纽约布鲁克林的地址,以及一句对爱尔兰的抱怨话。

“他的酒品和你一样差。”

 

他院子里的犬蔷薇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时候疯长成了满院子的荆棘,他和他的哥哥们一起从战壕里爬出来,在焦头烂额的战败国德意志面前高谈阔论着归乡后要喝多少箱的红茶,然而说完后就是各自回家,谁也不多留谁,他疲惫地躺在院子里考虑着该如何处理这一院子的落叶,因饥荒而几乎就这么悄无声息死了的爱尔兰,一声不响地打起了独立战。他和刚从战场上走下来的老兵一起上了战场,大战与内战总是接踵而来。

在爱尔兰并不算得上极度漫长也称不上无比艰难却是一顶一的血腥的独立战之后,怀抱着十字架的北爱尔兰站在了他的面前。

诺斯·柯克兰眼中的仇恨和他们中的每一个都闪着一模一样的光,他拉紧他的手。

“他要杀我,”他说,“我要杀了他!”

亚瑟·柯克兰敷衍地点了点头,说道。

“去吧,杀了他。”

他懒洋洋地在院子里睡了一个春夏,既不在乎他兄弟的死活也不在乎分裂的国家,他喝了不知道多少茶,院子里的蔷薇就这么长到埋住了他的房子,他以为威尔士会来找他,但是这一回他没有,连苏格兰都没有理会他,他甚至没有在新年与节日时准时收到诅咒和嘲讽的信,然而更多的信从纽约寄过来。

“他的酒品比你还要差。”信来回地说道。“你什么时候来接他回家去?”

“他病得太重了。”

“你到底是不是他的兄弟?”

“我也快养不起了。”

他把信全丢进炉火里,在膝上盖上毯子,开始编织新的毛衣,新西兰仍像个傻孩子一样愿意为他付出一切,拿出所有的士兵,只是当他带着那件新衣漂洋过海,他已经长得太大,穿不下了。

威尔士也在,他的兄长和他的孩子在安静翠绿的山坡上,追随着仿佛云朵一样的羊群,有牧羊犬围着他打转,为他身上的血腥气兴奋得手舞足蹈。

威廉·柯克兰终于递给他一杯啤酒。

“去把他接回来,”他说道,“斯科特会照顾他,你不必做什么。”

他直接搭了从新西兰去纽约的船,他的毛衣滑稽地穿在牧羊犬的身上,澳大利亚想要来探望他,他写信告诉他有事在身并给他留了一双皮靴。

虽然他猜测大概他也早就穿不上了。

 

他用信上写的纽约那个地址找到了阿尔弗雷德,那时是1930年,大萧条的衰退席卷了他们每一个人,年轻的国有些颓废地看着他,他的下巴上有胡渣,英格兰已然西装革履地用帽子与手杖撑起来他的身体。

帕特里克·柯克兰在床上醉得不省人事,高呼着神与圣人的名字。

“他从去年起就是这副样子。”阿尔弗雷德说道。

他点点头。

阿尔弗雷德又说道,“我们可以先去喝一杯咖啡。”

于是他们坐在咖啡馆,面前摆着抹了培根奶油的面包圈,筋疲力尽的女侍应给他们加了咖啡,桌上已经没有方糖。

“你觉得什么能救我们。”年轻的国像是和他谈论天气那样说道。

他点了支烟,在阿尔弗雷德有些差异的目光中满足地吸食它的气息。

“金钱。”

他的烟在纽约阴沉的天气里明明灭灭,这里仿佛是伦敦,他不明白阿尔弗雷德为什么会愿意住在这里,在享受了那么多年美国南部灼人的日光之后,甚至连他都不再那么爱伦敦了。

然而阿尔弗雷德无奈又好笑地叹气,仿佛再也拿他没办法那样,然后说道。

“你还欠我一个故事。”

 

希特勒许诺爱尔兰战火永远不会蔓延到诗人的岛屿,然后他轰炸了伦敦也轰炸了贝尔法斯特,从灾难中终于醒来的帕特里克·柯克兰置若罔闻,斯科特·柯克兰前来替他传达了不会出援兵的讯息。

诺斯·柯克兰几乎是支离破碎地被抬到他们的面前,这个自打出生起就没有尝到过和平的孩子,哪怕没有了手脚也要用牙咬着刀刃厮杀,威尔士坐在他身边,对站在面前的亚瑟和斯科特说道。

“他真像你们小时候的样子。”

斯科特为诺斯而掐了他的烟。

亚瑟问他,“你小时候是什么样的?”

他最平和宁静与世无争的长兄沉默了一阵,突然笑了,说道。

“也差不多。”

亚瑟点了点头,然后对他们说道。

“走吧。”

被困在比利时的法兰西在见到他们时破口大骂,自命优雅的国满嘴都是平时根本听不到的污言秽语,一半是骂他们,一半是骂路德维希,骂他们背信弃义,骂德意志泯灭人性。英伦岛的兄弟们就这么看着他骂,直到他终于安静了,却看着亚瑟·柯克兰一个,露出一副梦游一样的神情。

“美利坚呢?他什么时候来?”

 

年幼的时候他曾经怀疑过,所有的帝王与独裁者,他们都是同一个人,他们长着同样的眼睛,只是有着不同的脸,乔治华盛顿,林肯,罗斯福,丘吉尔,以及他所爱过的女王们。

爱德华在从亨利手中夺去了王位后迅速与将他一手推上王位的盟友反目成仇,并露出了复仇者的嘴脸。白玫瑰的爱德华开始将曾参与其父亲的战败与死亡的贵族们赶尽杀绝,红玫瑰的女王逃出了她的国家。

不久后爱德华的盟友造王者沃里克叛变,废黜了他的王位,日后他却又东山再起,重获王位并依次斩杀所有曾对自己不利的人,被驱逐的前王与红玫瑰的继承人兰开斯特的王子相继死于非命。

而身为国家化身的他被囚禁于伦敦塔,他们给他绣着白玫瑰纹样的衣装,将白色的花环佩戴在他的头发上,他已经太累了,没有力气去反驳他们。

直到所向披靡的爱德华同样正值当年却染上重病,一病不起,他再次被带到国王的病床前,贪婪的爱德华五世对他露出如同蛇一样的目光,死死地掐住他的手不肯松开,历史是惊人地,不停地重复着自己。

“逃走吧,不要落进他们的手里,”他狠毒地说道,“我的儿子,他守不住我的国家。”

“逃吧,英格兰。”

 

历史总是在重复着自己。

当那个美国飞行员意气风发地粘在他眼前,浑身都冒着傻乎乎的机油味儿,他两手都是泥灰,脸上却挂着仿佛恶作剧得逞的笑容。

“拯救一个国家要靠铁与血。”他笑道。“我说的对吗,英格兰?”

他时常会回忆,他的第一个孩子他的阿尔弗雷德,他曾多希望他长成一个与自己截然不同的国,然而当一切得偿所愿,他却失去了他。

 

美利坚合众国对第一次远征是好奇又兴奋的,他的眼中没有疲倦,也没有仇恨,他太耀眼了,令战场上所有古老的国都小心地退避开。

然而英格兰没有退避他,相反他靠得更近了,尽管他是最阴沉的一个,尽管他是最该远离的那一个,但是他这回没有走,他一边咒骂着美国佬,一边和他在同一个战壕里睡觉,在同一口锅子里吃炖罐头,在同一个帐篷里读电报。他们没日没夜地吵得不可开交,吵得你死我活,甚至大打出手,还来不及上战场就把彼此揍进医务营里,他们的上司为此伤透了脑筋,他们被批评,被拉去说教,被禁足,被安排进不同的驻营去,但到最后,他们还是要跑到一块来,继续互相咒骂,挖苦,然后打得鼻青脸肿。

最后人们就随他们去了,直到诺曼底登陆的前夜,他们就没有一天不是浑身伤疤的,没有一天曾分开过的。

抢滩战之前他们躺在同一个装甲车里分喝了同一瓶啤酒,互相挖苦着彼此家里的酒不够烈,烟不够呛人,然后他们安静下来,阿尔弗雷德·F·琼斯的双眼亮亮的,仿佛满心欢喜,像是一个恶名昭著的盗贼,从为人所不知的地方窃取了月亮做成的宝石。

“你还欠我一个故事。”他说道。“一个爱情故事。”

英格兰把最后一根万宝路捻灭在地上。

“你早知道了那其实不是一个爱情故事。”

“可他们毕竟结婚了,然后相安无事地度过了一生。”阿尔弗雷德说道,“那算得上是个成功的婚姻。”

英格兰没有说话,从嘴里吐出烟,消散在夜色里。

美利坚合众国对着他耸耸肩,说道,“我承认,是我抱着幻想,毕竟当时的真相只有你知道,我一直指望你说出什么惊世骇俗的结局来。”

亚瑟·柯克兰抬起头看了他一眼,突然傲慢地说道。

“谁说我又没有什么惊世骇俗的结局呢。”

于是他继续讲了下去,在他们诺曼底登陆,行将赴死的前一夜。

 

爱德华四世留下的两个小儿子,其中年仅十三岁的长子在父亲死后在叔父理查的帮助下被立为王,在加冕仪式之前年幼的兄弟二人在伦敦塔内失踪,随后他们的叔父爱德华四世的弟弟摄政王理查自立为王,称为理查三世。

然而兰开斯特的红玫瑰东山再起,继王后玛格丽特之后,逃亡法国的兰开斯特家继承人亨利·都铎成为了新的领袖,他借助了法国人的支持,从布列塔尼东山再起,回到了英格兰,向谋取了年幼侄儿的性命而获得王位的理查三世宣战。

而年轻的亨利在英格兰故土上,在即将走向侵略故土的旧路之前结识了毕生所爱,约克的伊丽莎白,白玫瑰家最后的女儿,他在善战的复仇者父亲爱德华四世的阴影下出生,在父亲与亲属反目成仇甚至一度废黜囚禁的洪流中长大,当原本将成为国王的两位幼弟在伦敦塔内死于非命而矛头直指她的叔父后,她的命运岌岌可危,如同风雨中即将飘零的玫瑰,同样被命运,血统,和继承权所捉弄的生涯令他第一眼就爱上了她,然而横亘在他们二人之间的是两个家族的仇恨,以及一场即将发生的战争,于是亨利留下书信,当他成为英格兰之王,他将迎娶她为王后。

在理查所在位的两年后的波斯沃平原的战役中,亨利终于战胜了红玫瑰的世仇,兰开斯特最后的继承人走向了约克的女继承人伊丽莎白,激动万分地祈求她在婚姻中牵起自己的手,两个家族终于放下了武器,爱情代替了仇恨,王冠代替了刀枪,一切黑暗都化为乌有,骑士们的吼声是他们的婚礼奏乐,生满尖刺的蔷薇是他们祝福的花冠,无数折断的刀与剑铺满了他们礼堂的宫殿,令一个国家获得新生。

 

在黑夜结束之前的诺曼底,如同暴雨一样落下的子弹里是黎明涨潮的海水的声音,战士们嘶吼着,高举着枪,被海水淹没,飘进深不见底的洋流里,炮弹炸裂在即将迎来日出的夜空里。

有人高喊道,“为了自由!”

到底什么能够拯救一个国家?

当他们大获全胜,他们从尸体堆里爬出来,士兵们先是为劫后余生而抱头痛哭,然后又在发现战友们都已经死去后哭得更狠。

到底什么能够拯救一个国家?

当马歇尔计划的条款和所谓“无偿援助”的大笔金钱被推到他的眼前,同为战胜国的美利坚的眼中闪着局促又狡黠的光,这太熟悉了,他看过无数遍,只是头一次他竟发现这张脸上也能出现这幅司空见惯的神情,他读着那文书,急切地看着那一条一条的附加条件,想起那个1930年的咖啡馆,阿尔弗雷德问他什么能救他们。

他说,金钱。

他飞速地签了那协议,怕自己压根走不出这屋子去。

然而阿尔弗雷德·F·琼斯从不能让他如愿,他站起来,他跳起来,他像是一个急切的弹簧一样冲过来,然后比刚才更为局促地说道。

“你看...”他说得有些磕磕绊绊,“我们打赢了。”

“我们一起拯救了世界。”

他将这荒诞的告白说的仿佛一场注定失败的政治求婚。

他仿佛就在说,你看,我们已经走过了那条铺满荆棘的路。

于是亚瑟·柯克兰嗤笑了一声,说道,“可那都是假的。”

 

刚刚回到英格兰的亨利·都铎最善于收买人心,尤其善于对于敌手的怀柔,他在战前就许诺了包括伊丽莎白公主之内的几位约克派将来的位子,于是在波斯沃一战,原本以寡敌众的亨利,赢得了爱德华一军几位爵士的临阵倒戈。

在战胜之后他也迅速意识到迎娶伊丽莎白才是真正能够巩固他成为国王的最佳方法,而面对大势已去败局的约克家最后的长公主即使早年已经被许配给了西班牙王室,最后也答应了他,为了让自己显得并非一个通过联姻而取得王位的无耻之徒,亨利选择了尽快举行加冕,并坚持将婚礼安排在自己继任王位之后。

这恐怕是历史上最成功的一场政治婚姻,伊丽莎白与他的父亲一样因病而死,她死在了三十七岁,在重病不治之时脾气变得无比暴躁,甚至不允许亨利多看她一眼,最后撒手人寰,留给了亨利用于巩固地位的王储与公主,以及一整个新生的都铎王朝。

从来也没有什么拯救了一个国家的爱情,战争,铁与血,金钱,欺骗,它们都能拯救一个岌岌可危的国,贫穷,破败,罪恶,不公,它们都能够改变一个岌岌可危的体系,革命,阴谋,英雄,恶棍,它们都能扼住一个岌岌可危的喉咙,拉住一只岌岌可危的手,然而无论人们再怎么称颂它,歌颂它,赞扬它,爱情都不曾做从中过任何事情。

 

他砍了满院子的犬蔷薇的荆棘,当他发现他砍不断那些疯长了几十年的盘根错节时他直接把他在伦敦郊区的房子卖给了地产商然后去市区买了一座小公寓,推开窗户能看见热闹的街道,地铁站就在不远的地方人来人往,有贩卖新鲜面包的作坊,就开在他家下面,他结识了新的精灵,她们比起玫瑰的花香更加喜欢新鲜面粉的气息,喜欢酵母粉的甜味,喜欢温暖的小炉子,加了蜂蜜的茶。

斯科特·柯克兰来看望他,什么也没带就来还要他请客喝酒,他们在楼下的那个小酒馆里大闹一场,被老板踢出门外,第二天醒来睡在门口楼梯上,大约是想进门的时候找不着了钥匙。

他的哥哥苏格兰揉了揉眉心,想从口袋里摸出根烟,却摸出一把钥匙,直接丢到他手身上。

“换地址记得跟周围的人都说清楚,我再也不想替你收信了。”

他拿着钥匙去了伦敦皇家邮局,找到那个信箱,他拿着钥匙去打开,从里面掉出的信几乎将他埋在里面。

每一封都是寄到他原来的住址的,有一些来自布鲁克林,后来有一些来自华盛顿,再后来有一些来自日本,菲律宾,印度,和南非,来自全世界,全都是同样的笔迹。

他后知后觉地想起阿尔弗雷德究竟是怎么知道他家原来的住址的,然后给远在爱尔兰的帕特里克·柯克兰寄了封恐吓信,再把他的地址寄给了贝尔法斯特的诺斯·柯克兰。

 

在本国养伤的日子漫长又无聊,他花了很多时间去读信,它们就像泉水那样取之不竭,斯科特似乎替他更改了地址,却并没有透露他家的住址,他不喜欢阿尔弗雷德,在双子之间,他更偏爱的是马修。

于是它们开始络绎不绝地来到那个信箱里,每个月,有时甚至是每个礼拜,他都能收到一封,美国青年仿佛乐于尝试世上的任何事情,他当了记者,又做了模特,去好莱坞学了表演,又去阿拉斯加钓鱼,在拉斯维加斯豪赌,又跑去犹他挖石油。

他将这一切都写出来,仿佛并不认为真的有人在看,有时他写出很肉麻的情书,令人怀疑执笔的并不是他,只是笔迹并不会骗人。

当阿尔弗雷德在德克萨斯买下了一座农场时,他写信告诉了亚瑟它的所在,并寄了照片给他,他现在住在他们过去生活过的地方,只是小镇已经荒废了,好在地皮因此变得便宜,他得以买下很大一片地方。

“这是不是有些荒谬?”他在信中说道,“为什么我还要从美国手中花钱买土地呢?”

他写道,“有时我会仔细地思考,我们究竟是什么,不过往往无疾而终,最后变成在想如果换做是你又会怎么想。”

当他的农场开始开垦,他决定种植玉米和棉花,他寄给他小马驹的照片。

几个月后,他写信说想要在后院的空地上种些花。

“我起初想要种些向日葵,”他写道,“但那让我想起俄罗斯。”

“于是我决定种些玫瑰,那能让我想起你。”

他于是终于决定登门造访。

 

过了百年,德克萨斯依旧看起来生机勃勃同时又荒芜一物,这一回他终于不用骑马,也还是免不了没完没了的颠簸,他在火车站买了热狗,加了满满的芥末和大片的酸黄瓜,他也买了咖啡,端在手里百无聊赖地研究着时间表。

他走了很远的路,先是火车,然后是汽车,等他终于到达那里,在空无一人的天地之间,只有那一座房子,他突然感到一切都回到了从前,仿佛当他推开门,他就会看到他所爱的孩子扑进他的怀里,用说不清话的舌吐字不清地叫他的名字,这让他有些犹豫,不敢敲眼前的门,直到有人从里面打开了门。

“你总是让我等。”美利坚合众国爽朗地笑道。

这一回他们一起喝茶,农场主阿尔弗雷德·F·琼斯的仓库里仿佛什么都有,他拿出大吉岭,拿出伯爵红茶,拿出印度chai,拿出russian caravan,他拿出牛奶,奶油,果酱,柠檬乳,糖和黄油,自己却若无其事地喝着速溶黑咖啡,他们坐在一起,像是许久不见的朋友那样聊起了玫瑰,阿尔弗雷德确实做足了功课,只是理论大于实践,他后院的玫瑰甚至还没有发芽。

最终,阿尔弗雷德问道。

“可是他们最终确实是相爱的不是吗?”美利坚合众国永远都热衷于得到他想要的答案。

“你一定是知道的,”他永远都这么不依不饶,“我知道你当时一定就在那里,你一定是知道的。”

“他们给新生的第一个儿子取了你的名字。”

而他说的确实没错。

那是一个叫做亚瑟·都铎的新生儿。

 

红玫瑰兰开斯特的亨利与白玫瑰约克的伊丽莎白,当他们终于接合的时候,他受到了参加婚礼的邀请,他不知道他们是如何能找到了他,也不知道这是否是一个新的阴谋,年幼的英格兰沉浸在被一场婚姻拯救的欣喜,与他的子民一起相信了这一场新的闹剧,欣喜若狂地前往,而在眼前的却是一场加冕仪式,他们就如同往先的无数君王那样软禁了他,然后将他推向加冕的典礼以示君权神赐。

于是当真正的结婚典礼发生的时候他已经心灰意冷,然而那个一生坎坷的公主前来祈求他,请求他祝福她的婚礼,并许诺将她的第一个儿子以他命名。

她跪坐在他的面前,终于问了他的名字,从未有哪个贵族问过他的名字,于是他回答道。

“亚瑟,亚瑟·柯克兰。”

当婚礼终于举行,他站在神坛上手捧着玫瑰,那时他尚并不相信亨利的王权会持久,也不相信和平真的到来,但是他确实相信,他们的婚姻会继续到最后。

 

“他们的婚礼,”阿尔弗雷德有些失望地瘫在座椅上,“既没有在通往婚姻教堂的路上两旁都开了玫瑰,也没有再地上铺满荆棘,更不要说那个时代还没有礼炮可鸣,结婚戒指这回事也要到女王的时代才有,看来你全是骗人的。”

“但是,”他又说道,“他们大概真的交换的是武器和王冠。”

亚瑟·柯克兰笑着摊了摊手,“或许吧,它这只是个故事。”

阿尔弗雷德有些赌气般地从桌上抬起头来看他,像个求而不得的孩子,但是他还是尽力地装做了一名绅士,放走了亚瑟·柯克兰。

 

在那以后他们的生活仿佛都回归了正轨,英国依旧是个积劳成疾的工作狂,而美国则是个懒散天才又富有热情的年轻人,他们仿佛笔友一般互相通信,即便这个时代已经普及了电话这样便利的东西,但是他们仿佛不愿意改掉这个习惯,亚瑟是因为守旧,而阿尔弗雷德大概是为了一种古典式的浪漫主义。

他的第一次玫瑰育成失败得相当离谱,疏于打点的玫瑰容易长成大片的荆棘,尤其是如果不舍得剪掉枝的话,最后往往是荆条成堆,根本开不出花来,阿尔弗雷德最后只好找了几个朋友一起帮他剪,指望明年能好些,然而第二年却又因感染了植物真菌而几乎毁了整株。

他在信中写道。

“我以前从不知道玫瑰是这么脆弱的植物。”

然而这一句被划掉了,在下面又写道。

“不,其实玫瑰并不是脆弱的植物,当我放任它疯长,它长得比谁都快活,只是玫瑰花实在是太脆弱的家伙了,要让荆棘开出花又想要它健康地成长到开花的时候,原来是这么不容易的事情。”

第三年剪枝的季节亚瑟亲自去了他的农场,修剪了荆棘以后阿尔弗雷德带他去了玉米田,约定了当玉米成熟的时候要来吃玉米馅饼。

 

然而阿尔弗雷德并没能够等到玉米成熟的那天。

没过多久等到亚瑟再次收到信的时候,寄信的地址已经变成了华盛顿,阿尔弗雷德写道,因为事务的增多,他被总统勒令搬回了华盛顿以方便他们决策,他只好卖了农场回到华盛顿。

“我把那棵玫瑰插枝种在了一个花盆里,她对拥挤的城市生活暂时还算适应良好,”他写道,“我现在住在一间公寓,不过我已经许诺了她,等我有了带后院的房子我要把她种在花园,整个院子都是她的,这样我就会有一个玫瑰花园,就像你以前的房子那样。”

他又在信中写道。

“而关于你的故事,虽然你向来巧舌如簧,又善于混淆视听,但我听说他们两个其实是相爱的,虽然不是一开始就是,但最后是的。”

 

或许他是对的。

虽然这或许是个过于浪漫主义的说法,但是虽然他们的关系从两个阵营的对立与仇恨开始,跨越了战争与杀戮,最后止于政治性的结合,但是人们说,他们确实是相爱的。

那个以英格兰之名命名的长子亚瑟早早地病死,面对伤心的亨利,伊丽莎白决定生下更多的孩子以巩固王朝,却在生下小女儿凯瑟琳时染病,最终去世,他去世时亨利悲痛欲绝,他从一位受人尊敬的贤王变得阴险狠毒,命令每年王室都要为亡妻哀悼,封锁了伊丽莎白去世时所在的伦敦塔,至死也再没有迎娶新的王后。

或许他们确实是相爱的,只是政治与时代淹没了他们的爱情,毕竟与之相比,爱情太过微不足道了。

然而亚瑟·柯克兰一直在那里,他将这一场漫长的战争与纠葛从头看到尾,所以当他最爱的孩子问起国徽上的红白玫瑰,他脱口而出说道,这是一个爱情故事。

没有比一个模棱两可的谎言故事更适合一段模棱两可的政治爱情的了。

于是在信中阿尔弗雷德写道。

“我总觉得他们的故事与你我有些相似,只不过我们的要漫长更多,那条铺满荆棘的路非常的长,战争与利益曾将我们分开又将我们束缚在了一起,我曾经一厢情愿地认为你早晚是要爱上我的,现在看来我也不是那么自信了,毕竟过了这么久我甚至还种不出一朵盛开的玫瑰来,这分明是你擅长的事情,虽然他们总说我看起来是那个莽撞地勇往直前的,实际上自从出生起我就总是将大把的时间花费在等待你上面,也不知道玫瑰会不会在那之前先开花,这么想来她倒显得比你这家伙可爱多了,爱你的阿尔弗雷德。”

 

当阿尔弗雷德的玫瑰终于开花的时候,他总算是从亚瑟的口中得知了故事的结局,他们坐在一起又聊了一会,年轻的国总是尽力在他面前表现的成熟,尽管他们都心里清楚他完全只是个心直口快又喜欢先动手的小子。

“或许他们是在政治婚姻之后再慢慢相爱的。”阿尔弗雷德猜测道,“虽然比不上自由恋爱,而且也是对女性婚姻自由权益的践踏,不过考虑到时代,我姑且承认这是个浪漫主义的爱情故事吧!恭喜你,获得了世界英雄的承认!”

亚瑟·柯克兰喝了口茶,不以为然地反驳道。

“虽然我看不出来这故事浪漫在哪里,当时我可是几乎死了几百遍,不过既然揭人伤疤能让你闭嘴,我的目的也就达成了。”

阿尔弗雷德一如既往对他的揶揄毫不在意,只是这一回他仿佛并不急着用新的兴趣马上岔开话题,而是装作一副若无其事偶然提起的样子说道。

“那你呢?”他仿佛自信满满地说道。“你有没有一点喜欢上我?”

英格兰将手里的茶杯放回了桌上,看向他的阿尔弗雷德,仿佛在思考。他只是一直不相信在无尽的荆棘之路的尽头真的会有开放玫瑰在等待着他,以至于他并不确定,他们是否已经走完了那条荆棘之路,但有一件事是确信的,因为他的玫瑰其实并不开在荆棘的尽头。

“这不一样。”他回答道,“从一开始,我就一直都是爱你的。”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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